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作者:中国建设人事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11-09 04:22:34 来源: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6]122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我部修订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我部1995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8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经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 

  (1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 

  (25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37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8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植物、植保、建筑、结构、造价、监理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5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各不少于2人,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 

  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推土机、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3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研究、开发、应用项目等获得部级以上奖励或国际性奖励。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的法人企业。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2万平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工程: 

  (1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2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 

  (3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3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4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2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6人以上。 

  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6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奖励。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可承揽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以及7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 

  可承揽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1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6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三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4年以上的经营经历。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31万平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5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单项工程: 

  (11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 

  (2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3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3、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园林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 

  6、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2人,水景工、植保工、花街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 

  7、企业拥有修剪车、洒水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5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万以上,企业年总产值在800万元以上。 

  9、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市地级以上奖励。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 

  可承揽 5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游园等公共绿地,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3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2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7]27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规定,我部于2006523日、823日分别印发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6]122号)和《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建城[2006]182号)。根据各地的反映和一级企业的申报和初审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经研究决定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进行部分修订,同时在《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中增加了相应的要求。请按修订后的《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执行。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的第五条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第(五)项修改为:“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2.第(六)项修改为:“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中级以上技术工种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3.删除第(九)项内容。

  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附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二月一日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3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2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2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6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8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20万平方米以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三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工程师1人。
  4、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3人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10万平方米以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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